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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地中海东北部,属于亚热带地中海型气候,年中大部分时间天气晴朗。于2004年加入欧盟后,塞浦路斯地追求全面、平等地参与欧盟事务,并以欧盟为依托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巨大作用。塞浦路斯为国际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和零税收的营商环境。结合其居住权,塞浦路斯无疑是诱人的投资选择。
 

  •  被全球移民专家研究CIP,列为十大最宜居国家之一

  •  有权在欧盟的任何国家生活和工作而无需申请签证

  •  无需申请签证即可前往140多个国家旅行

  •  可快速获得前往其他国家的签证

  •  可获得欧盟内最好的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

  •  在任何欧盟成员国拥有不动产权

  •  申请入籍没有语言要求

  •  允许个人拥有双重公民身份

  •  入籍申请时间约6-8个月

  •  可同时提交居留权和公民权

  • 投资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和28岁以下经济上受抚养的子女(未婚并接受全日制教育或无法工作的残疾子女)
    也有权获得公民身份,无需任何额外投资

  • 投资者的父母和投资者的配偶/同居者的父母也授予公民权,条件是他们在塞浦路斯拥有永久的私人住宅,
    其购买价格分别最少50万欧元和增值税

  • 主申请人和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同时共同申请







申请条件 (选择方案A或B):
 

向塞浦路斯开发公司捐赠10万欧元,并向以下其中一间机构捐赠10万欧元

  1. 研究与创新基金

  2. 工业与技术服务的机构

  3. 国家团结基金

  4. 可再生能源和能源保护基金


如若申请人在下面的02(b)投资方案中进行投资,通过购买、注册或参与塞浦路斯的企业,而其总金额最少相当于投资金额的20%,即40万欧元,则不需要向以上(a - d)其中一间机构捐赠10万欧元。另外,如果申请人有意捐赠高于十万欧元,这些额外的金额可以用来填补以下投资方案的投资总额。如若不选择第1点中提到的捐赠,可以选择投资方案B其中一个项目:
 

  • 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金额最少为200万欧元。外国投资者不得以引导投资为目的而成立开发公司

  1. 投资初级经济部门或能源和技术、教育、卫生或可再生能源部门

  2. 开发住屋或商业开发、开发旅游项目或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3. 购买或建造房产,包括投资建筑用地,但在申请时需提交商业计划

 

  • 购买、建立或参与塞浦路斯的企业。申请人需投资200万欧元于购买、建立或参与在塞浦路斯所建立和运营的公司或组织。这些公司或组织必须在塞浦路斯为实际的存在,有着重要的经济活动和一定的营业额,并至少雇用9名塞浦路斯公民或欧盟成员国的公民。

  • 投资另类投资基金(AIF)或注册另类投资基金(RAIF)购买金额最少200万欧元。而购买塞浦路斯公司或组织,最少200万欧元的金融资产,如债券、票据和证券,并经塞浦路斯证券委员会批准发行
     

  • 以上投资的组合申请人可以投资上述组合,前提是总投资额至少为200万欧元

     

居住在塞浦路斯共和国

 无论申请人选择哪一种投资方案,都必须购买住宅物业,而该物业将为申请人在塞浦路斯的永久私人住宅。其价格最少为50万欧元,另加增值税。如若申请人在上述项目(02a)上投资了住房单元/单位,而这些单元中最少一个的价值为50万欧元加增值税,则不需要在塞浦路斯购买额外的永久住所。然而,如若申请人已通过该计划投资,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住房单元,则只需包括私人住宅在内的投资总额最少为250万欧元。如若在塞浦路斯的永久住所的购买价值超过50万欧元,额外的金额可用作填补上述标准2(a)-(d)中的投资总额。

谁有资格获得非户籍身份?


满足以下其中下一种情况

a.  在出生时获得户籍("原生户籍"),通常为出生国或

b.  通过某些行为获得的户籍('选择的户籍'),并放弃原籍。

例如选择在出生国以外的国家,永久或无限期地居住


税收居民的税收优惠

  •  拥有股票、债券、纽带和被税务局列入的其他金融工具等,所产生的利润的不征税权

  •  对从国外收到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养老金不征收或减免预扣税

  •  作为退休酬金,收到的任何一次性款项不征税

  •  从国外收到超过金额3420欧元的养老金收入,统一税率为5%

  •  出售塞浦路斯境外的房地产不征收资本利得税(CGT)

  •  没有遗产税、财富税、赠与税或继承税。

  •  海外雇主或塞浦路斯雇主的海外常设机构提供受薪服务超过90天,可获得就业收入不征税

  •  塞浦路斯个人收入每年不超过19,500欧元,可按零税率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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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ple on Beach

申请资格

  •  在原籍国和居住国没有犯罪记录

  •  不被欧盟列入冻结资产的名单

  •  持有有效的申根签证,不需欧盟入境签证的第三国国民除外

  •  没有被欧盟任何其他成员国拒绝

  •  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拥有居住许可,在被授予公民身份前至少有6个月的居住期

  •  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拥有私人住宅,价值最少为50万欧元,外加增值税。该住宅必须为终生拥有。

  •  由入籍当日起,投资金额需要最少保留5年

     

税收

  •  如若一年内在塞浦路斯停留超过183天,那幺他则被定义为塞浦路斯的税务居民,反之亦然。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停留最少60天

  •  在塞浦路斯从事任何业务和/或在塞浦路斯就业和/或在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的税收居民公司担任职务(董事)

  •  在塞浦路斯拥有永久的房屋,而该房屋由个人拥有或租用。

  •  根据所得税法和特别防卫费(SDC)的规定,塞浦路斯的税务居民必须对其全球收入进行纳税,个人股息(17%)、被动利息(30%)和租金收入(3%)。然而,随着非户籍制度的引入,由2015年7月16日起,持有非户籍身份的塞浦路斯税务居民个人将不需要对股息、被动利息和租金收入征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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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居住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申请人提供专人服务。有意安排在阿布扎比或迪拜的会面,请连系info@vardikos.com 或拨打热线 +306932478585或+971506689558

 

我们为居住黎巴嫩和卡塔尔的申请人提供专人服务。有意安排在贝鲁特或多哈安排的会面,请连系info@vardikos.com 

或拨打热线 +306932488888或+17672751888(WhatsApp)或联系负责黎巴嫩和阿拉伯国家事务的Mireille Barrak女士+97150668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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